接收建议提案606件 税务总局:将建言献策变为政策红利

才疏学浅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税务局青年志愿者上门听取建议,并介绍税收优惠政策。褚方彬摄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2023年,税务总局共接收建议提案606件。其中,主办件113件,占总数的19%;协(会)办件423件,占总数的70%;参阅件70件,占总数的11%。所有建议提案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沟通协商率、按时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办理涉税建议提案的过程中,税务总局积极吸收合理建议,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回应各方关切。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码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一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等一批到期税费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随着办理工作的进行,代表委员们的建言献策被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针对代表委员围绕税收支持科技创新提出的相关建议,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并积极研究采纳,联合财政部经批准后制发《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将所有符合条件行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助力打好科技自立自强主动战。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全国政协委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力军表示:“我们享受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等税费优惠4000余万元,为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攀登科技高峰提供了有力支持。”

  针对代表委员提出关于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的建议,税务总局围绕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税费政策体系,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税收重点工作紧密结合。2023年,税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发《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等文件,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指引。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促进经营主体应知尽知最新税费政策,让纳税人、缴费人愿享尽享税费红利,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针对代表委员提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建议,税务总局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优化办税流程,减轻经营主体办税缴费负担;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更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推进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着力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有效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2023年,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并在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基础上,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专门优化推出5方面28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

(责任编辑: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