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9贵安G1 : 关于召开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155810 证券简称:19贵安G1
关于召开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持有人:
发行人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贵州贵安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提前兑付本期债券部分本金及应付利
息,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55810
(三)证券简称:19贵安G1
(四)债券名称: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五)发行总额:人民币250,000.00万元
(六)当前债券余额:250,000.00万元
(七)债券期限: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票面利率:7.30%。
(九)起息日:2019年10月29日。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2日
(四)召开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3年12月13日 至 2023年12月13
日
(六)召开地点:本次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线
上),不设现场会议地点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持有人会议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次持有人会议在线上召开,采取记名投票,债券持有人应
于会议召开日2023年12月13日24: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表决票
(参见附件三)通过电子邮件分别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发行人
邮箱:897656786@qq.com,见证律师邮箱:ni.yu@sgla.com,受托
管理人联系人邮箱:50656815@qq.com),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
达受托管理人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
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
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文件盖
章纸质版寄送至召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处
的联系地址。表决票电子邮件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
者不一致或债券持有人未按前述规定寄送上述文件盖章纸质版
的,以电子邮件为准。
(九)出席对象:1.除相关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债券持有人
会议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期未清偿债券持有人(或其委
派代表,每个债券持有人仅能委托一名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4.见证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
以每一张本期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豁免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议案内容见《关于召开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
知》附件一。
同意68.49%,反对3.61%,弃权0%
本期债券未清偿总数为25,000,000.00张,参加会议总数为
18,024,700.00张,其中同意17,121,700.0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
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68.49%;反对903,000.00张,占本期未偿还
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3.61%;弃权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且有表决权的0.00%
通过
议案2:关于提前兑付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本息的议案
议案内容见《关于召开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
知》附件二。
同意68.49%,反对3.61%,弃权0%
本期债券未清偿总数为25,000,000.00张,参加会议总数为
18,024,700.00张,其中同意17,121,700.0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
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68.49%;反对903,000.00张,占本期未偿还
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3.61%;弃权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且有表决权的0.00%
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持有人会议经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
人和参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和参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其他
无。
六、附件
1. 《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安新区开发投资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155810 证券简称:19贵安G1
关于召开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持有人:
发行人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贵州贵安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提前兑付本期债券部分本金及应付利
息,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55810
(三)证券简称:19贵安G1
(四)债券名称: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五)发行总额:人民币250,000.00万元
(六)当前债券余额:250,000.00万元
(七)债券期限: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票面利率:7.30%。
(九)起息日:2019年10月29日。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2日
(四)召开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3年12月13日 至 2023年12月13
日
(六)召开地点:本次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线
上),不设现场会议地点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持有人会议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次持有人会议在线上召开,采取记名投票,债券持有人应
于会议召开日2023年12月13日24: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表决票
(参见附件三)通过电子邮件分别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发行人
邮箱:897656786@qq.com,见证律师邮箱:ni.yu@sgla.com,受托
管理人联系人邮箱:50656815@qq.com),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
达受托管理人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
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
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文件盖
章纸质版寄送至召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处
的联系地址。表决票电子邮件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
者不一致或债券持有人未按前述规定寄送上述文件盖章纸质版
的,以电子邮件为准。
(九)出席对象:1.除相关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债券持有人
会议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期未清偿债券持有人(或其委
派代表,每个债券持有人仅能委托一名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4.见证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
以每一张本期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豁免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议案内容见《关于召开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
知》附件一。
同意68.49%,反对3.61%,弃权0%
本期债券未清偿总数为25,000,000.00张,参加会议总数为
18,024,700.00张,其中同意17,121,700.0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
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68.49%;反对903,000.00张,占本期未偿还
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3.61%;弃权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且有表决权的0.00%
通过
议案2:关于提前兑付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本息的议案
议案内容见《关于召开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
知》附件二。
同意68.49%,反对3.61%,弃权0%
本期债券未清偿总数为25,000,000.00张,参加会议总数为
18,024,700.00张,其中同意17,121,700.0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
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68.49%;反对903,000.00张,占本期未偿还
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3.61%;弃权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且有表决权的0.00%
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持有人会议经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
人和参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和参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其他
无。
六、附件
1. 《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安新区开发投资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