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5股被宣布减持

才疏学浅
【18:15 四方精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21,225,9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2023年8月10日-2024年2月9日),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2023年8月28日-2024年2月27日),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2023年8月10日-2024年2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2023年8月28日-2024年2月27日)。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群控股”)作为本公司发行股票前的股东的承诺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如有)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益群控股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周志群通过其100%控股的益群控股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益群控股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益群控股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益群控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益群控股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周志群先生任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情况如下: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益群控股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18:15 北信源: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东:杨杰、高曦、杨维、胡建斌;
(二)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四)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杨杰 534,375股 0.04%
高曦 475,059股 0.03%
杨维 645,659股 0.04%
胡建斌 334,002股 0.02%
合计 1,989,095股 0.14%
(五)股份来源:杨杰、高曦、杨维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所获得的股份;胡建斌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后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及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所获得的股份。
(六)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四个月内实施。
(七)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8:09 超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梁俊丰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2,71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5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具体以实际情况而定;
6.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有减资、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7. 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梁俊丰先生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梁俊丰先生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


【18:09 诺普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偿还到期债务及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送转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3%(即不超过29,842,978股)。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交易方式及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7、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17:54 思特威: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Forebright Smart Eyes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Forebright Smart Eyes”)持有公司股份 28,324,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8%; 2、Brizan China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Brizan Holdings”)持有公司股份 27,878,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7%。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其中 Forebright Smart Eyes 所持公司股份 28,324,889股、Brizan Holdings所持公司股份 27,878,734股已于 2023年 7月 31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计划涉及 2名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1、Forebright Smart Eyes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00,3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连续任意 90日内不超过 4,0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任意 90日内不超过 8,0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
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2、Brizan Holdings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0,1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连续任意 90日内不超过 4,0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任意 90日内不超过 4,0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
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Forebright Smart Eyes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28,324,932 7.08% IPO前取得:28,324,932股
Brizan Holdings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27,878,777 6.97% IPO前取得:27,878,777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 持原 因
Forebright Smart Eyes 不超过: 12,000,300股 不超过: 3.00%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4,000,100股 2023/8/28~ 2023/11/27 按市场 价格 IPO前股 份取得 股东 自身 资金
2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8,000,200股       需求
Brizan Holdings 不超过: 4,000,100股 不超过: 1.00%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4,000,100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4,000,100股 2023/8/28~ 2024/2/27 按市场 价格 IPO前股 份取得 股东 自身 资金 需求

1、Forebright Smart Eyes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即 2023年 8月 10日至 2023年 11月 9日; 2、Brizan Holdings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即 2023年 8月 10日至 2024年 2月 9日。

3、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持股 5%以上股东 Forebright Smart Eyes、Brizan Holdings承诺: “

【17:49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朱文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8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298%;董事、副总经理苏忠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87,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39%;董事、副总经理王顺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11%;副总经理方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72,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48%;董秘程伟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05,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70%;财务总监孙旭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6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38%;监事崔宏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7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53%。上述股份来源于首发前限售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董事、总经理朱文秀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621,075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75%。董事、副总经理苏忠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496,860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60%。董事、副总经理王顺余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119,437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03%。副总经理方建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468,195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87%。董秘程伟忠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401,310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17%。财务总监孙旭芬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191,100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84%。监事崔宏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143,325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63%。

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同比例进行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7:49 中铁工业:中铁工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中原古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古泉”)、嘉实资本嘉臻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嘉臻7号”)、嘉实资本嘉臻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嘉臻8号”)共持有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51,278,558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81%,其中中原股权持有公司 93,677,558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22%;河南古泉持有公司32,201,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5%;嘉臻7号与嘉臻8号分别持有公司12,700,000股股份,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原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原因,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40,201,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1%)。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1
将进行相应调整。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中原股权及一致行动人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17:45 数码视讯:数码视讯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计划减持少部分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
2、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决定。

5、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6、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合计不超过14,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情况 1、郑海涛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郑海涛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目前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郑海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定买卖股票的情形。


【17:15 威奥股份: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唐山锐泽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泽投资”)持有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奥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03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5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锐泽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23,573,160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2月27日)
实施,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7,857,720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5,715,440股,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作为锐泽投资合伙人的董监高每年累计转让股份均不会超过其各自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威奥股份股票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会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7:04 华阳国际: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邹展宇先生本次拟减持不超过4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4%;袁源先生本次拟减持不超过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9%;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6:44 金证股份:金证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徐岷波先生持有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通股53,492,42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67%,徐岷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要,徐岷波先生自公告本减持计划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9,893,0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


【16:40 通达动力: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其孳息。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言骅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228,248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82%,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16:19 华体科技: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汪小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45,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45,946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汪小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93%。上述股东减持实施时间为公告后15个交易日,减持区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2月
27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6:14 金埔园林:关于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高科新创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权益分派转增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高科新创计划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7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若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三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7、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高科新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二)珠海铧创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权益分派转增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珠海铧创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7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若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实际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珠海铧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杨积卫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权益分派转增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杨积卫先生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5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6%。若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实际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杨积卫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2022年 5月 12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承诺。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股份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如本人拟减持股份的,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16:14 喜悦智行: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悦扬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86,24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8%。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悦扬投资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前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关于股份锁定期、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类别 承诺内容
悦扬投资 关于股份 锁定的承 诺 一、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经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 上述规定。 二、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 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承诺遵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 关规定。
悦扬投资 关于持股 意向及减 持意向的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的要求: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承诺 方式等。2、减持意向及价格: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前提下,本企业将在锁定期届 满后自主决定减持数量、价格。3、减持期限:本企业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 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 慎制定减持计划。4、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 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 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 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 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 业将提前 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 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 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 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如因本企业未履行关于 股份锁定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6、若本企业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 企业将严格遵守该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