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精工科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登刊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7,142.37万元(含本数)。
基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修订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登刊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7,142.37万元(含本数)。
基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修订情况
序号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1 | 封面 | 更新封面名称、日期 |
2 | 特别提示 | 更新已履行的批准程序;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序号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票募集资金总额、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 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之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3 | 释义 | 更新报告期及报告期各期末的释义 |
4 | 第一节之“四、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方案概要” | 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5 | 第一节之“八、本次发行的审批 程序” | 更新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6 | 第二节之“一、本次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 | 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碳纤维 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之募 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7 | 第二节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调整“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和补充流 动资金之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补充流动资金” 之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8 | 第三节之“五、公司负债结构是 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 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 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 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更新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和合并报表流动负债占总 负债的比例数据 |
9 | 第四节之“三、财务风险” | 更新财务风险中相关财务数据至最新一期 |
10 | 第六节之“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和相关主体的承诺” | 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时间假设、募 集资金总额以及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