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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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宝新能: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聘任了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孙中伟先生(董事长)、温美婵女士(副董事长)、楚婷女士、白炜先生;
2、独立董事:李斐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吴辉先生、谷琛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中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温美婵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 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于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成员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楚婷、谷琛 李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白炜、李斐 吴辉
提名委员会 温美婵、吴辉 谷琛
战略委员会 白炜、吴辉 孙中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不低于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主任委员李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吴宗林先生(监事会主席)、孙慕华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雷维民先生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宗林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孙中伟先生
副总经理:温美婵女士、周传人先生
财务负责人:孙刚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秋蓉女士
内审负责人:张苑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肖雅文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秘书王秋蓉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肖雅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孙中伟先生、温美婵女士、周传人先生、孙刚先生、王秋蓉女士、张苑女士、肖雅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1013327
传真:0755-29017110
联系邮箱:irm@hello-tech.com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华侨城北站壹号39层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孙刚先生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日,孙刚先生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嘉美盛8.33%财产份额,嘉美盛持有公司股份1,092万股,孙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牛强先生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楚婷女士于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将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楚婷女士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嘉美盛0.62%财产份额,嘉美盛持有公司股份1,092万股,楚婷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孙刚先生、牛强先生、楚婷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1、孙中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3月出生,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工艺与制品专业,大专学历。2000年3月至2002年5月,担任长信(香港)有限公司销售员;2002年12月至2004年6月,参与筹建并担任深圳市金微科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3年5月至2019年2月,参与筹建并历任深圳市万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广东电小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广东电小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8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中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26%的股份,通过深圳市钜宝信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宝信泰”)、深圳市嘉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美盛”)间接持有公司24.70%的股份;温美婵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86%的股份,通过钜宝信泰、嘉美盛、深圳市嘉美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美惠”)、深圳市成千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千亿”)间接持有公司17.50%的股份;孙中伟、温美婵夫妇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6.32%的股份即8,276.45万股,孙中伟、温美婵夫妇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钜宝信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嘉美盛、嘉美惠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中伟先生系嘉美盛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温美婵女士系嘉美惠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中伟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温美婵女士系夫妻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温美婵女士与公司监事吴宗林先生系表姐弟关系,除此以外,孙中伟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温美婵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大专学历。2003年11月至2011年7月,担任深圳市万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深圳市便利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深圳市库比蒂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深圳市爱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5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深圳市电掌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4年1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6月,担任美国特拉华州杰克瑞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2016年6月担任开曼群岛杰克瑞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香港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2020年8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美婵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86%的股份,通过钜宝信泰、嘉美盛、嘉美惠、成千亿间接持有公司17.50%的股份;孙中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26%的股份,通过钜宝信泰、嘉美盛间接持有公司24.70%的股份,孙中伟、温美婵夫妇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6.32%的股份即8,276.45万股,孙中伟、温美婵夫妇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钜宝信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嘉美盛、嘉美惠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中伟先生系嘉美盛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温美婵女士系嘉美惠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温美婵女士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中伟系夫妻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温美婵女士与公司监事吴宗林先生系表姐弟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孙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3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2004年8月至2011年3月,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及大连分所审计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担任亿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9月,担任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年5月至2020年11月,担任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担任深圳卓易智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2023年11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刚先生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嘉美盛8.33%财产份额,嘉美盛持有公司股份1,092万股,孙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1万股。嘉美盛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除此以外,孙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王秋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0月出生,毕业于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5月至2004年10月,担任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2005年1月至2007年4月,担任深圳市鑫麒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9月至2009年2月,担任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09年8月至2011年6月,自由职业;2011年7月至2015年6月,担任深圳市金宏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年7月至2017年10月,担任第一环保(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担任深圳市寻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1年3月,担任深圳市寻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深圳市小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20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秋蓉女士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嘉美盛1.90%财产份额,嘉美盛持有公司股份1,092万股,王秋蓉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0万股。嘉美盛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除此以外,王秋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5、周传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5月出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日语专业,本科学历。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担任GMOClick证券公司账户管理专员;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担任日本百基株式会社市场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自由职业;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担任深圳市欧信宝科技有限公司日本电商运营;2017年5月至2019年2月,担任深圳市启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日本运营主管;2018年11月至2021年3月,担任深圳市求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9年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本销售业务负责人;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传人先生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嘉美盛2.14%财产份额,嘉美盛持有公司股份1,092万股,周传人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40万股。嘉美盛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除此以外,周传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张苑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4月出生,毕业于美国杜兰大学金融管理专业,硕士学历,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和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资格。2010年5月至2014年11月,担任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稽核主任;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担任英国高士线业(深圳)有限公司全球高级内审员;2017年4月至2022年1月,担任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高级风控经理;2022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肖雅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已于2016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月起就职于公司董秘办,2023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雅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