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作品第一案落槌:体现独创性智力投入的AI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才疏学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冯恋阁 广州报道

2022年9月, AI创作的作品《太空歌剧院》在美国科罗拉多州博览会的艺术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同年年底,ChatGPT发布,只需寥寥几句指令,AI就可以生成流畅文本。人工智能融入创作逐渐从理论想象成为现实。

然而,技术和应用的爆发在冲击人类认知的同时,也给社会规则带来挑战,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就是焦点之一。 

8月24日,一起与"AI文生图"相关的著作权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

AI生成作品第一案落槌:体现独创性智力投入的AI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利用Stable diffusion人工智能大模型,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了一张人物图片,随后将该图片以“春风送来了温柔”为名发布在某网络平台。在发布后,被告在个人账号上截去水印后,使用该图片作为文章配图发布。原告遂以侵害作品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刘某某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近日,随着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起侵权纠纷迎来一个初步结果。在公开的判决书中,法院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图片,只要能体现出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就应当被认定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使用Stable diffusion应用生成的图片是否构成作品,构成何种类型的作品?原告是否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被诉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被告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吗? 

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认定图片等是否属于作品,需要考量的重要指标是判断其是具有独创性、是否属于智力成果等。 

利用Stable diffusion这一应用作画,基本流程就是不断向应用提供不同的提示词,创作和调整构图。

法院认为,原告构思、调整到最终确定导出图片的过程,涵盖比如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选择提示词、安排提示词的顺序、设置相关的参数、选定哪个图片符合预期等环节,体现了原告的智力投入,可以被认定为智力成果。

而针对独创性,法院指出,原告通过提示词对画面进行了设计,在生成第一版图片后,又通过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不断调整修正,最终获得了涉案图片。这些过程体现了原告的审美选择与个性判断。"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涉案图片由原告独立完成,体现出了原告的个性化表达。"法院指出。

而对于谁享有作品著作权这一问题,法院指出,由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以AI大模型不能成为作者。而相关模型的设计者,一方面并未主张对输出内容的权利,另一方面没有创作相关图片的意愿和实践,只是创作工具的生产者,因此也不属于作者。对人工智能模型进行一系列设置并最终选定涉案图片的原告,投入了智力生产并展露了个性化表达,享有涉案作品著作权。 

在认定AI生成图片为作品、原告为著作权人后。被告对图片截去水印并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上,构成著作权侵权。

基于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在7日内在涉案社交媒体账号公开道歉,消除影响等。 

据悉,在一审判决发布后,如对其不服,双方可以向北京互联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