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136号)确认,威星智能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961,121.4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4,503,355.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0,551,691.11元,扣除2023年派发的现金股利6,303,829.04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3,705,627.55元。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45,033,559.7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503,355.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05,587,189.16元,扣除 2023年派发的现金股利6,303,829.04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9,813,563.9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439,813,563.91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20,634,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825,360.6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最终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