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项目组成员于 2024年 4月 22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开展了培训工作,并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4年 4月 22日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人员:彭丹
培训对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根据《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年修订)》等重要规则和新颁布的规则,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股份减持、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工作等进行培训,并结合近期市场案例,通过案例分析以及违规案例启示等方式传达最新的监管动态。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优博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积极学习资本市场的新制度新规则,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彭 丹 陈炘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