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证监局了解到,自2020年底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以来,内蒙古地区上市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1〕2号)具体要求,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辖区上市公司整体高质量发展态势显著。
主业增强,活力提高
据介绍,三年来上市公司克服疫情冲击和影响,持续专注主业,整体经营质效不断提升。特别是今年以来,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下,辖区上市公司积极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展现出了良好的韧性、潜力和活力。从今年三季报情况看,辖区上市公司经营持续保持稳定,27家上市公司全部实现盈利,预计全年经营数据将会延续,辖区上市公司整体经营活力得到极大提升。特别值得提及的是27家上市公司仅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不足百分之一,但营业收入超过全区GDP的五分之一,贡献突出,有效助力了自治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治理规范,形象提升
经过前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在自查整改和检查督促基础上,辖区公司规范运作内生动力不断增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合规履职意识进一步提升;近三年业绩说明会召开率均在九成以上;上市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496.31亿元,较之前三年增长近60%;去年近一半的公司披露ESG或社会责任报告;近期三家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增持方案,计划增持金额上限30亿元,彰显了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信心,积极引导社会预期,上市公司日益成为践行现代企业制度、回报社会的示范样板。
风险收敛,结构优化
与此同时,近年来辖区公司努力练好内功,把勇于创新和敢于创新的企业家精神和防范风险的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公司韧性。近三年,辖区风险类公司数量持续下降,目前仅剩1家,较提质行动开始时的9家下降近9成;高比例质押上市公司目前仅剩2家,数量较最高峰的11家减少8成,股票质押风险已不再是辖区资本市场的重大隐患;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清欠解保”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辖区4家公司实现强制退市或主动退市,上市公司整体实现优胜劣汰,结构优化明显。
服务地方,带动明显
此外,辖区上市公司既有如伊利股份这样大而优的行业“巨头”,也有如东宝生物这样小而美的细分市场冠军,这些公司都聚焦落实党中央交给自治区的五大任务,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除伊利股份、北方稀土、包钢股份3家头部公司持续发挥稳市值、稳预期作用外,伊泰B股、电投能源、鄂尔多斯、内蒙华电等企业亦成为自治区能源基地建设的重要支柱,蒙草生态等持续为自治区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辖区上市公司群体已成为履行社会责任、践行新发展理念的表率。(燕云)